zh.javascript.info
zh.javascript.info copied to clipboard
"Class基本语法"一节中,对类字段特性的描述
在Class 字段一小节中,描述了一个特性:
”类字段重要的不同之处在于,它们会在每个独立对象中被设好,而不是设在 User.prototype“。
无论使用类字段、在 constructor 中使用 this 赋值、还是直接使用构造函数 +new,属性设置都是在对象中的,而非在构造函数的prototype(或对象的__proto__)。该句话存在误导性。
作者想表达应该是:相对于类中的方法(它们会挂到函数的prototype上),使用带”=“的类字段,会挂到每个实例上而非对象原型上。
已更新为:类字段的重要区别在于,它们会被挂在实例对象上,而非 User.prototype 上 https://github.com/javascript-tutorial/zh.javascript.info/commit/9f949bfc2dbbf49cbd0aadfa4159b51b41ecaf1e
你看怎么样,此 issue 暂时关闭,如有后续提议,欢迎 reopen 或新建一个 issue,或者直接提 pull request